SPAC=特別併購公司

張子敏表示,投資SPAC主要是在尚無業務營運的情況下,看好管理層的技術及經驗,然而一切都附帶着風險,加上SPAC在掛牌後,須在3年內尋求合適的資產,否則得退還高達90%資本予投資者。
市場的一項調查顯示,一些在美國上市的SPAC表現良好並創造了市場價值,但也有一些因無法獲得任何併購計劃而被迫除牌。
即使一些公司成功收購資產,整體上的表現仍是欠佳,而且過去10年,只有一半的美國SPAC成功完成收購,但平均每年回酬率為負18.6%。
在證監會公佈的新指南下,SPAC收購具資格的資產前,不能使用上市籌資所得用作支付管理層薪酬、禁止管理層在所收購的資產作出帶來盈利前,脫售手中的股票、要求管理層作出最低資本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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