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退税服务
作为一名游客,您在新加坡参与退税计划的零售店购物,可获得7% 的消费税(GST)退税,并将于离境时得到退款。您的消费需达到 100 新元以上方可享受退税,且退税款项中或将扣除退税服务的手续费。
游客可于樟宜国际机场的离境厅申请消费税退税。 2013 年 1 月 21 日起,游客如乘坐从新加坡出发经由新加坡滨海湾游轮中心与港湾中心的国际客运码头的国际游轮(不含不靠港航、往返游轮和区域渡轮),也可有资格获得退税。船舶航行的最终目的地不能为新加坡,如航程一次或多次返回新加坡,仅限在最后一次离开新加坡时申请消费税退税。
游客可于樟宜国际机场的离境厅申请消费税退税。 2013 年 1 月 21 日起,游客如乘坐从新加坡出发经由新加坡滨海湾游轮中心与港湾中心的国际客运码头的国际游轮(不含不靠港航、往返游轮和区域渡轮),也可有资格获得退税。船舶航行的最终目的地不能为新加坡,如航程一次或多次返回新加坡,仅限在最后一次离开新加坡时申请消费税退税。
1. 消费场所
在 参与eTRS 的商家消费时,请使用同一张信用卡,作为各项消费的凭证。消费后请向商家索取 eTRS 票据和原始发票/收据。
2. 离境前
如在申请前已为消费品办理登机与行李托运手续,则将失去退税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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