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回教房贷2方式
银行购下房屋,再卖给借贷者
例子:借贷者欲贷款30年购买市值50万令吉房子,银行经过计算 和加入总利息后,30年的总贷款额为120万令吉。因此,银行将 以50万令吉购下该房子,再以120万令吉售卖给借贷者,让后者 在30年内摊还这120万令吉。若银行用来计算这30年贷款利息 的基本融资率(BFR)高于市场利率,银行会将多出的有效利率以 回扣方式回退给借贷者。
合伙方式(Diminishing Musharakah):出租模式
银行会与借贷者签署一项联合协议,拟定双方对房子的持有权,每月 再向借贷者收取“租金”,也就是每月需缴付的分期贷款额。银行和 借贷者在该房子的持有权会随着时间转变而调整,比如在贷款初期, 银行和借贷者的持有权分别为90%和10%,之后则转为85%和 15%;这犹如双方联营拥有该房子。
银行购下房屋,再卖给借贷者
例子:借贷者欲贷款30年购买市值50万令吉房子,银行经过计算
合伙方式(Diminishing Musharakah):出租模式
银行会与借贷者签署一项联合协议,拟定双方对房子的持有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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